
佛羅里達州在2026年提出的加密貨幣儲備計畫,已將適用範圍限定為僅可購買、持有和管理比特幣,排除其他數位資產、ETP、NFT,以及退休金與退休基金的投資。
該提案實際上把佛羅里達州對加密貨幣的宏大布局收窄,只保留比特幣(BTC)作為唯一符合條件的資產,並將其與州退休金投資劃清界限。
立法背景與流程
- 2023年12月30日,共和黨參議員 喬·格魯特斯 提交參議院法案 SB 1038。
- 該法案隨後移交至 農業、環境與一般政府撥款委員會,需經過聽證、表決後方能提交參議院全體審議。
- 法案設立 佛羅里達州戰略加密貨幣儲備,由州首席財務官(CFO)負責管理,採用與公共信託資產相同的標準進行 購買、持有、管理與變現。

美國國家儲備賽跑圖表。來源:比特幣法律
我們從立法過程、政策取向與監管影響三方面解讀佛羅里達最新的加密儲備方案。文章梳理了該提案為何僅保留比特幣而排除其他數位資產,並探討其對州政府資產管理及產業生態的潛在訊號。想了解背後的動因與後續走向,繼續閱讀即可獲取完整分析。
參議院主導的嘗試:此前更廣泛的努力已陷入停滯
- 2025年10月17日,共和黨眾議員 韋伯斯特·巴納比 提交眾議院法案 HB 183,原本允許州政府及公共機構將最高 10% 的資金投入包括 比特幣、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產品(ETP)、加密證券、非同質化代幣(NFT) 在內的多種數位資產。
- HB 183 是 HB 487 的修訂版,後者因在眾議院營運小組委員會未獲通過而於同年6月撤回。儘管新提案加強了託管、文件記錄與受託人要求,但其資產範圍過寬、涉及 退休金 與信託基金的潛在風險,使得立法者持保留態度。
- 與此形成對比,SB 1038 完全剔除退休金與退休基金的參與,採用獨立儲備結構,監管權直接交由首席財務官行使。
該法案的 市值合格性規則 與 新罕布什爾州、德克薩斯州 在2025年制定的更為嚴格的比特幣儲備框架相呼應,均僅限於單一數位資產——比特幣。
立法程序的下一步
- 配套立法:SB 1038 的生效依賴於同一立法周期內通過的信託機制法案,用於為儲備金設立專門的資金信託。
- 眾議院配套法案:HB 1039 已同步提交,顯示參、眾兩院在該議題上形成協同支持。
- 報告義務:若法案獲批,首席財務官須自 2026年12月 起向立法領袖提交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儲備的持有量、價值評估及管理措施。
該提案是否能夠最終通過,關鍵在於立法者是否認同「僅限比特幣、排除其他數位資產與退休金」的新框架,能否顯著區別於此前未獲進展的更廣泛投資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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