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層面,白宮已透露將透過沒收來的比特幣來構建國家級的比特幣與數位資產儲備,而非動用新增的納稅人資金。這項思路與近期各州探索類似機制的趨勢相呼應。
在堪薩斯州,參議員克雷格·鮑瑟於本週三提出了 SB 352,旨在於州財政庫內設立「比特幣與數位資產儲備基金」。該基金的管理權交由州財政部長,資金來源並非州政府直接購買比特幣,而是來源於無人認領的加密資產及其產生的收益。本內容涉及之交易行為,請遵守金管會相關規範,並請自行評估法規風險。
基金的構成包括三類收入:空投所得、質押獎勵以及依據堪薩斯州無人認領財產法持有的廢棄數位資產所產生的利息。這些資產被限定為加密貨幣及其他純數位形態的資產,避免了直接在公開市場上購入比特幣的做法。
根據法案規定,基金內每筆數位資產的 10% 必須劃轉至州一般基金,但比特幣本身不計入該一般基金的範圍。

SB 352 同時對州內的無人認領財產法規進行修訂,明確了「數位資產」和「空投」的定義,並闡述了當這些資產被視為遺棄時的處理流程。該法案已於週四從聯邦與州事務委員會移送至金融機構與保險委員會繼續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堪薩斯此前已提出多項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立法。例如 SB 34(於 2025 年 1 月提出)允許州公共雇員退休系統將最高 10% 的資產配置到現貨比特幣 ETF,當前仍在金融機構與保險委員會審議中。本內容涉及之交易行為,請遵守金管會相關規範,並請自行評估法規風險。
我們在本文中梳理了堪薩斯州最新立法動向,解析州政府如何透過無人認領的加密資產構建數位資產儲備,並探討其與聯邦層面政策的呼應。了解該機制的設計細節及潛在影響,值得持續關注。
堪薩斯州及其他州測試比特幣立法
堪薩斯並非唯一展開此類探索的州,其他州同樣在立法層面提出了從戰略儲備到專門工作小組、再到數位資產定向分配的多元化方案。
在國際上,薩爾瓦多和不丹等國家已將比特幣納入國家發展戰略,透過直接持有、國有礦場營運或在特殊經濟區內使用比特幣支持長期專案的方式,體現了數位資產在公共政策中日益重要的地位。本內容涉及之交易行為,請遵守金管會相關規範,並請自行評估法規風險。
如需取得更多關於政府層面比特幣與數位資產儲備的資訊,敬請關注 Bitaigen(比特根)的後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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